

綦江局针对农业大县的县情,以基层工商所为主力,一是实施“红盾护农”行动,在2009年稳妥地处理了15家农资经营户集体以土壤调节剂冒充磷肥销售的坑农害农案件,认真督促经营者及时退赔,让涉及18个村,共计2700多户农户避免80万公斤粮食减产的损失,得到地方党政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二是实施“商标兴农”行动,对200名农产品经营者开展商标知识培训;25家农产品企业,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帮扶指导,成效明显。2009年,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全县农产品新申请注册商标32件,新增加注册商标28件,较之2008年分别同比增长113%和460%。 三是实施“合同帮农”行动,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较集中的乡镇成立合同帮扶指导站9个,为农户和涉农企业提供合同咨询、签约指导和纠纷调节等服务,推进了涉农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实施“经纪活农”行动,活跃农村经济,新发展农村经纪人199名;提升人员素质,培训农村经纪执业人员423名,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五是实施“组织强农”行动,着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2009年底,全县累计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81户,注册资金1698万元,涵盖全县生猪、辣椒、优质稻等主导产业,花椒、蚕桑、萝卜等特色产业,加快了綦江县农副产品的流通,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綦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