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节前促销广告发布比较多且容易出现违法现象的情况,永川局采取“三举措”严把广告审批关,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广告的发生,营造健康良好的节日环境。
一是受理一口清。在户外广告登记申请时,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资料完整的,及时受理,并在1-2个工作日内及时发放户外广告发布证。资料不符要求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并书面告知所需资料。不符受理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受理。
二是严把前置条件关。该局针对有的在广告中突出显示企业所荣获的各项荣誉的方式备受广告主青睐、荣誉称号使用不规范、荣誉称号无中生有,或已过有效期限,或表示不清易引人误解等情况,严格按照《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凡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部门未正式行文明确保留的广告载体,不得审批户外广告的发布,将问题在源头予以解决。尤其是“国家免检产品”称号,对广告中出现“国家免检产品”等涉及质量免检内容的,立即责令停止发布。
三是防止虚假宣传广告。针对部分企业在广告中更改经营范围、更改经营地址,常以品牌授权生产、品牌总代理、中国最大的生产企业等自居误导消费者的情况,该局在受理时予以否定,并督促广告发布者进行整改,变更广告内容,营造健康良好的节日环境。(永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