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来,巴南局以保护著名、驰名和涉外商标专用权为重点,妥善处理好“五大”关系加强商标监管,严厉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有力维护了商标权利人和群众利益,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的有机统一。查办商标案件20件,案值112万元,罚没34.32万元,收缴销毁假冒商品1089件(瓶),销毁假冒商标标志和包装2720件(个)。
一是处理好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的关系。坚持市场巡查和专项整治双管齐下加强保护商标专用权保护:2009年在巡查中查获商标侵权案件2件;根据举报开展了通用机械行业专项整治,查获侵犯“本田”商标专用权案3件,查扣侵犯商标专用权通用机械1720台,罚没21万元,销毁侵权商标标志及包装箱1720件(个)。
二是处理好消费热点与监管重点的关系。将食品、药品等畅销商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保护群众利益,查获药品商标侵权案件1件,罚没2千元;查获食品类商标侵权案件5件,收缴销毁市场上畅销的 “泸州老窖”“郎酒”等假冒名酒861瓶,罚没1.85万元。
三是处理好打假维权与“红盾护农”的关系。针对假冒伪劣产品大量向农村市场转移的趋势,将商标监管纳入“红盾护农”活动范畴,以农药、化肥、种子、农用机械等为重点进行全面监管,成功查处制造冒牌农用机械商标案件1件,罚没2万元,在一品镇安澜村龙岗集市查获假冒“立白”洗衣粉、洗洁精案件3件,罚没1200元,收缴销毁冒牌洗衣粉30袋、洗洁精145瓶。
四是处理好商标监管与品牌培育的关系。将商标专用权受保护作为宣传的重点内容,引导企业申报商标注册和创建商标品牌,2009年新发展注册商标314件,同比增长84.7%,推荐申报著名商标12件,认定7件,同比增长133%,指导申报驰名商标2件。
五是处理好社会监督与部门监管的关系。积极发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及时举报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全年查处的20件商标案件中,有80%线索来自举报申诉。同时坚持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快速反应,出重拳,下猛药,形成对侵犯商标专用权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构建起社会监督广泛、部门监管得力的工作机制。(巴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