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工商所长、支部书记为成员,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和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的领导。各工商所成立相应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二是掌握情况,加强指导。指导各级个私协会建立党组织,并派出党建工作指导员。将落实“双报”制度与工商登记、企业年检等工作相结合,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各工商所深入到辖区非公企业走访,全面摸清非公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细化措施,抓出成效。通过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建指导员的形式,组织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党组织建设。对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其成立组织,健全制度;对已建立组织、且具有一定规模的非公企业,帮助企业完善党建工作规章制度,健全党组织活动机制,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四是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工商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商所具体组织实施,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与日常监管巡查工作相结合,不断总结完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黔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