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宣传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3.15”消费者权益纪念活动,充分利用现场咨询、送法下乡、定点定时张帖、印发宣传单等方式来加大消费知识宣传力度,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帮助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增强权益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在农村投诉站基本达到全覆盖的基础上,着力提高站点运行质量。同时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大力推进“两站”进社区、市场、超市和商业企业等领域,加强“两站”规范化建设,努力把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和企业,提升“两站”社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消费预警发布制度。根据不同季节时段的消费特点,定期发布消费信息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应该注意的事项,指导其科学消费,远离消费陷阱。同时对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较多的问题产品以及相应的案件查处情况,要及时通过多渠道对外公布,形成监督的舆论导向,强化社会监督。
四是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建立消费者咨询、申(投)诉和举报信息的综合分析制度,及时把握问题动态,以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和确定监管检查的重点,做到对消费市场长期有效的监控,为监管执法提供线索,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的深层次服务。(綦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