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巫溪局坚持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多措并举开展药品、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得明显成效。
一是监管重点明确。在监管对象上,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管,在监管区域上,重点整治城区和乡镇药品经营企业违法户外广告。指派专人负责对电视广告进行监测,采用摄像技术对辖区范围内的药品、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实行实时监测。并加强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广告监测的效能。
二是监管方法具体。在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上,重点监测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购进渠道等,坚持日常监管与市场巡查相结合,重点强化对一定区域、一定时期、一定媒介进行集中监测。严厉打击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和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违法药械广告行为,将参与违法广告宣传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记入广告监管档案。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结合药品、药械、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种手段,积极开展拒绝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活动,并发放相关资料。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对虚假药品、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不受虚假广告的误导,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取得了积极效果。
四是建立联动监管机制。积极加强对电视、报纸、广播等各类媒体发布广告的动态监控,加强与宣传部、卫生局、文广新局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广告监管情况;进一步完善药品、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把关,规范药械、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并落实各自的职责,对违法广告及时严查重处,从而形成相互监督、齐抓共管的局面。
五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药品、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广告发布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实施黑名单制度。对虚假违法药品、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及时在政务公开网公示,对严重违法广告通过新闻媒体坚决予以曝光。对诚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优先办理许可事项变更手续。 (巫溪局供稿)